农村老宅基地翻建房使用权,能迁入户口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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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农民依法对承包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决定承包地的用途。因此,在农村老宅基地上进行翻建房屋,属于个人自用性质,并且不会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这种情况下,房屋及其附着物的所有权将归于翻建者所有,而其配偶及子女等家庭成员在取得房产所有权后,可以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办理落户手续。当然,具体操作还需依据当地的具体政策法规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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