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鹿寨县原水运公司的待岗人员。现代表全水运公司全体人员控告现代主任周天福。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07年的时候经他的帮派兄弟推选当了主任,2013年建河堤政府征用了一些土地得了八万多元,房改给个人11户,每户补偿13000元共14.3万元、办公室几年租金12000元,还有些土地款补偿不明,全体人员要求他出账目明细单和交代总款的去向,都遭到拒绝。现请问要什么程序和到什么地方控告才能追回这些款?
2025-02-27 22:24您好,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集体权益保护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首先,您可以直接与您的单位进行协商,表达您的诉求,并希望得到妥善解决。 如果协商未果,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介入调查并处理。 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进行证据收集、案件准备等工作。 在诉讼过程中,您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补偿款的具体金额进行评估,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维权,都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因不当行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或影响。 最后,提醒您,在进行任何行动之前,请务必详细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及法律规定,以免因操作不当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