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我7.4房租到期,提前一个月搬出来了,现在房东继续转租,而她6.15签了一个新的房客,说是7.1才能搬进来,而中间这半个月的房租由我负责,请问这合理吗?
16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剩余租金的情况是合理的。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已经提前一个月搬出,并且与房东签订了一份明确约定“房东将房屋出租给新租户”的协议,因此您有权要求房东退还剩余租金。 此外,如果房东在未通知或征得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转租给了他人,那么房东的行为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无权代理”和“无正当理由延迟履行”,这可能会导致房东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您对这一情况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