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要求有手续情况下,城管部门能已有投诉,就要停工,不给开工的吗。还有城管能已我方没有城市规划证,建筑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就不给建房吗。我方有宅基证,在城中村不批这三证情况下,执意说我方没有,不给动工,这城管公平吗?合法吗
2024-07-23 09:06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和解决。 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房屋前应当依法办理各种必要的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这些手续通常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审批,并且在批准后才能进行后续的建设活动。如果这些手续未办妥或未得到相应的批准,则无法进行正常的房屋建设活动。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已经具备了上述所需的建设条件,但城管部门仍然以没有相应证件为由拒绝开工,这种做法可能涉嫌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不符合城乡规划的建设行为予以制止,并可以采取罚款等措施。因此,城管部门拒绝开工的行为可能存在一定的违法行为。 最后,虽然您拥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即宅基证),但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房屋时,还必须满足相应的城市规划要求,如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因此,即使您拥有宅基地使用权,也有可能面临未获许可而被禁止建设的风险。 综上所述,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收集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也可以通过与城管部门沟通协商,争取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