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讨债 第一次他骂我,我砸了给工艺品,堵了他办公室的门,我是在怀孕期间膀胱压迫憋不住尿,在他无人坐的办公室尿尿了,但是都到了,第二次公司职员拉偏架,我找到这个职员我打了他,他也还了手。第三次去工地老总答应给我们钱,去了又告诉我们没有,我跟老总说不给我钱我就拉你电闸,老总说你拉吧,我就拉闸了,我还在哺乳期,保安上来先动手打我,我们就还手了,保安轻伤,保安找老总,老总不管,我们赔偿完了,老总又出现让把钱退给我们,出比我们更高的价格,买通保安告我们,第四次宝宝生了,因为有宝宝我为了要钱我搬床去他公司住了,派出所作我们工作我们就搬出了公司。这算是暴力讨债吗?
2024-07-23 09:26您的描述中包含了一些暴力行为和不当行为,但具体是否构成“暴力讨债”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判断。 在您所描述的情形下,如果确实存在暴力行为或不当行为,如对他人进行威胁、恐吓等,那么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或者其他相应的犯罪行为。此外,如果这些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还可能触犯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或其他相关条款。 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详细分析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便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自己。同时,也请注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冲突,尽量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