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3个月前开小车在马路台阶上将一行人碰倒,当时我不知情,因为是车右后轮,事后事故大队找到我了解了事情经过,并出具了责任认定书,我的车有3者保险,所以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现在被碰倒的人将我起诉,我该怎么办,望给予指点。
16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认为自己对这次交通事故没有过错或者存在不可抗力因素,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诉讼费用和时间成本。 如果协商不成,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您可以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来代表您的权益,分析案件情况,为您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支持。 在进行法律咨询时,您可以详细描述自己的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您的诉求等,以便律师更好地为您服务。 最后,提醒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请注意收集并保存所有相关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希望上述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