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2007年在公司上班,去年没有上班,因为养老保险的自己交,去交保险的时候发现公司2012年才才开始交费其中5年都没交,现在我是不是有权力要回2007到2012年的保费谢谢
2024-09-25 00:56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单位补缴从2007年至2012年的社保费用。建议您及时与单位沟通并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劳动合同等证明工作关系的存在,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