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呢端午节那天骑电瓶车在大街上撞了停在人行道上的宝马车。他是停着的,车里是没有人的。他的车尾灯破了,我有点轻伤。我的电瓶车有点刮擦。现在车主非拉着我不放,让我赔偿损失。并且开了两张不同时间不同金额的发票给我让我赔钱。我现在该怎么办?他停在人行道上就因为没动我就是错了吗?我就应该赔钱吗?那我的伤可以要求他赔钱吗?
2024-10-21 15:40您好,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且迅速报警。如果您没有过错,而对方却坚持要您赔偿损失,您可以先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保险公司出面处理事故,并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来协商解决。 至于您的受伤情况,如果确实需要治疗,您可以向医院提出索赔,但需要注意的是,索赔应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即使您没有过错,也不意味着不需要承担责任。因此,建议您与医生沟通,了解您的医疗费用是否需要赔偿,以及如何进行索赔。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例如,可以通过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补偿。 最后,请注意收集好相关证据,如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医疗票据等,以便于后续处理。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