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跟您说下我的情况,我是零六年八月结的婚,但没有登记,孩子零七年八月出生,在2013年的时候在我父亲那里拿了十五万买房子,房子登记在孩子爸爸名下,2014年我们俩分开了,这个钱在分开之前都打了欠条,2017年孩子爸爸突发脑出血去世了,去世后孩子爷爷跟我商量卖房子,当时谈的是还掉孩子爸爸发病当天借的钱和我家的钱省下的全部留给孩子,但房子现在卖了他家就反悔了,欠我家的钱拿回六万,孩子一分没给,卖房子的时候需要公正到他父亲名下,公正处问死者生前有无配偶孩子,他家把孩子的户口页撕掉了说没有,公正处让回户口所在地镇政府开单身证明盖章,镇政府说这是诈骗不给盖,他家抠的假的公章骗公正处公正的,有罪么 47万 13年打的欠条
2025-09-22 07:22您的情况涉及到财产分割、继承权和遗嘱执行等问题。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您与前夫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双方均未取得婚姻关系的有效证明,因此,您的孩子应当由您作为法定监护人抚养。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房产买卖纠纷,如果该房产是在您与前夫共同生活期间购买,并且已经取得了合法有效的产权证,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应平均分配。但是,如果该房产是通过赠与、借贷等形式获得的,则可能影响其归属。 再次,关于债务问题,由于您与前夫之间的债务是由您一方承担的,所以该债务应该由您一人负责偿还。至于您提及的“孩子爷爷跟我商量卖房子”的行为,这可能涉及到了遗产继承的问题,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处理。 最后,关于公证书的问题,如果您认为公证书上的印章是伪造的,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公证书并要求重新制作新的公证书。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来解决房产和债务问题,例如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解决。 综上所述,对于您的具体情况,我建议您尽快委托一位专业的律师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处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