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商埸签订租约后一月,商埸再次要求签订商埸举办每月促销活动费协议,合法吗?
15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在租赁期间内,租赁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变更或解除原订立的租赁合同。因此,在您与商埸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可能包含有对租赁条件进行调整的权利和义务。 在此情况下,如果商埸提出要重新签订一个每月促销活动费协议,这通常被视为是对原租赁合同条款的修改,需要经过双方同意并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您认为该协议不合理或者不平等,您可以考虑是否愿意继续履行,并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您的决定。 请注意,以上解答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具体合同条款以及法律规定来判断。建议您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