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先户口在沈庄矿,92年迁至三堤口派出所,我家原先分得2分地宅基地,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我姐给别人换成了耕地,我十分生气,想回家建房也不可能了,但也碍于姊妹情义,十分为难,特意咨询专家,象我这个情况,该怎么办?
回答数:525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有权要求将您的宅基地使用权归还给您。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恢复您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避免后续可能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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