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异地,想起诉离婚。2016年6月被告在昆山周市镇办了暂住证,同年8月换工作到了昆山张浦镇,到现在张浦镇工作超过一年了,暂住证信息还在周市镇,我想在张浦镇起诉离婚,该怎么证明他在张浦超过一年呢
2025-02-23 15:5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可以在指定期间内补充有关材料”,因此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其在张浦镇工作满一年。 与张浦镇的单位进行联系,获取其实际工作时间的相关证明。 通过向当地派出所申请出具相关证明。 如果被告是自行办理暂住证,则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以证明其在张浦镇的实际居住和工作情况。 请注意,以上方法仅限于证明被告的工作时间和居住地点,具体操作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并确保所有提供的证据能够充分支持您的主张。在准备起诉前,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