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被收养的,我爸半身不遂一直由我照料。由我爸口述村委会等人作证给我写了一份字据,上边写着我爸名下的财产都归我所有。因为我家的占地补偿款一直在村里扣着,我爸的四妹也要这笔钱。所以才写的字据。后来村里反悔了,不承认这份字据了。说是我爸的四妹不同意,她说奶奶生前说了谁种着就给谁了。但她又没任何证据证明奶奶说过这话。我家的地由我二姑,四姑和我种着。当时写字据时村领导说不用喊你四姑,你爸的东西,他说了就算数。我家的地是我爷爷,奶奶,我爸,我五姑还有我五个人的。我想知道写的那份字据有效吗?上面还盖着村章。村领导能在写下字据后以我四姑为理由不给我们占地款吗?两张图片是村委会给写的字据和乡里的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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