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参加一个公司内部的培训,面试时候说免费培训,但是签订就业合同时候公司以设备购置费用收取了我7800元,并签订了《设备回购协议》,该协议约定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第二年每月返还650,一年返还7800。约定5个月后转正底薪每月2000元,但是现在公司以技术不达标为由,不给转正,并且就业协议约定的后俩个月为项目实训,然而并没有项目实训。我们当地劳动局说该公司不具备培训资质。我想知道公司是否违约?因为该公司现在招收的学员有20人左右,大多数为没毕业的大学生,公司是否涉及诈骗?烦请律师详细解答,谢谢。
2025-05-11 23:28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首先,关于培训费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如果公司未履行上述义务,可能存在欺诈行为。 其次,关于返还款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即使公司在试用期内没有给您转正,您仍然有权要求公司按照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试用期间的工资。 最后,关于项目实训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您认为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义务,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