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欠的钱,离婚后补的欠条,能否算债务一人一半?
23天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离婚时,一方因个人行为所负债务通常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在离婚前产生的债务如果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有关,则一般应被视为共同债务。 关于离婚后补充的欠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如果该欠款是由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另一方个人目的而负有的债务,并且这一债务发生在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或者是在离婚后才发生的,那么该欠款可以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该欠款仅由一方在离婚后独自承担,且该债务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无关,即该债务不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利益而产生的,那么该欠款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总之,对于离婚后补充的欠条能否算作债务的一半,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