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电子工厂做临时工,请假没有批准,就扣我3天工资,现在我不做了,不结算工资,这算不算违法行为
2024-07-22 05:37您的情况涉及劳动关系和合同法。首先,您在工作期间请假未得到批准并被扣除工资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属于违法解雇行为。 其次,在您离职后,如果电子工厂仍未结清您的工资,则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46条的规定,即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并且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综上所述,建议您立即与电子工厂进行沟通,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剩余工资,并明确表示将采取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同时,您可以寻求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