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男方14年登记结婚,2012有一个儿子,然后男方一直外出打工,我就带儿子回娘家住,现在儿子六岁了,外出打工期间男方很少过问我和孩子的事,偶尔也会打钱回来,由于长期分居,我们夫妻之间没有了感情,之前男方也同意离婚后面一拖再拖,还把结婚证藏起来,这种情况怎样才能离婚,抚养权归谁,孩子四个月我就开始带他回娘家住了,都是我跟我妈带大,
16天前您好!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您和您的丈夫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出离婚申请。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对子女的关心程度来决定。如果您想要离婚,并且希望将孩子抚养权交给您,请及时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法院做出公正裁决。 至于孩子被遗弃的问题,如果确实存在这种情况,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比如通过律师事务所或法援机构了解相关的法律援助和服务。同时,建议您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保持冷静,避免冲动行为导致不必要的纠纷。 最后,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解决问题,都需要遵循合法程序,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