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时间为两年,在当事人未申请时,法院执行庭强制要求当事人去申请执行合理吗?
3小时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否则驳回申请。”该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因此,如果当事人已经向法院提交了书面申请,并且法院认为有必要的话,是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法院的强制执行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且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时间限制。 综上所述,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利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那么您有权请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来实现您的权益。但是,请务必确保您的请求是合法有效的,并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