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以实习生的身份进入原公司,今年7月份拿到毕业证,3月份工作5个月左右,刚到公司签了一个劳务合同,后来转正后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提出离职,但是公司帮我买了社保,要求我补签劳动合同后再办理离职手续,这合理吗?
14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是作为实习生与原公司签订了为期五个月的劳动关系。在实习期间,由于您没有达到正式员工的标准,因此公司可能并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您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即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您在未满六个月的情况下即开始工作并缴纳了社会保险,这违反了相关法规。 尽管您已经到了试用期,但因为您不符合正式员工的标准,所以无法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和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不合法或不合理,您可以选择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与公司进行协商,表达您的不满和希望解决的方式。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还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等赔偿。 请记得,在处理此类争议时,要确保收集好相关的证据,以便于后续的申诉或诉讼。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和权益,避免泄露个人信息给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