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法在线咨询,三十年前女方生育年龄没到,到现在还要罚款吗?
19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该条文没有明确规定生育年龄的具体要求。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即使在三十年前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育年龄的情况下,只要符合其他法定条件(如双方均未再婚等),仍可享受相应待遇。 然而,具体是否需要支付罚款还需依据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建议您向当地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咨询,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同时,请注意遵守相关法规,依法行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