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好:我是一位农村妇女承包了村里从农民手里转租土地20亩,承包期6年,今年到期,因这块地排水不便去年11月初找村委会商量,在这之前年年找村里商量不妥,我提出把地里的葡萄草莓火龙果转让给村里,村领导不要说没人管理,我告诉村领导你不要我只有想办法慢慢的改种蜜猴桃但只不是当年见效率的到期也只能种了。可是今年也就是这个月的4月7号村委会电话通知到期搬走,我要求陪我损失。尊敬的律师望给我该得到的权利。我是土地本村人村干部心太野。
6天前尊敬的女士, 首先感谢您向我们提供的信息和请求。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我国的土地流转政策,承包方在合同到期前有权选择是否继续使用土地,并可以与村委会协商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或终止。然而,如果承包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离开土地,而村委会坚持要求其立即搬离,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 在此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与村委会进行谈判。尝试通过沟通解决纠纷,了解对方的要求和理由,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果您认为村委会的行为不当,可以考虑聘请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帮助您解决争议。 按照法律规定采取行动。如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村委会的行为严重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 请记住,无论何种情况,尊重法律和遵守协议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希望我的建议对您有所帮助,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