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公司是河北石家庄的,我们是沧州店的员工。给我们缴纳保险的地方说沧州的医疗和生育保险是一次性交一年的。所以公司要求我们自行垫付医疗和生育保险的所有费用,然后每月通过工资返还给我们公司应支付的费用。请问我们可以拒绝垫付吗?
2025-12-19 06:59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因此,您的公司在未征得您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要求您垫付医疗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并且每个月从工资中扣除相应款项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的。 建议您与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沟通,了解其具体政策并提出合理合法的要求,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