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做门窗行业,因为我是在上海工地干活,年前做的,以做完只是未交付,过年结账是按照百分之七十五结的,尤如2016年第一期工地也是我帮做的,可那包工头拿超了辅材人跑了,但合同是身签字的,2017年二期工地开工,是我做的,但未跟厂里签合同,因为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合同是一起的,2017我和现场负责人说过二期动工可以,但我是清包工,不包辅材,尤如他辅材拿超八万多所以我未承包辅材,到了2018。2月5号结算,厂方未按照合同上结算,门窗行业都是交付了,才算辅材,可现在都没交过就要算辅材,上任包工头拿超的辅材如今要算在我的头上,一年白干,还欠工人工资,自己也什么都没有
2025-05-13 09:06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两个不同的项目中遇到了争议。首先,在第一个项目的结算过程中,您提到的超支情况可能与另一名包工头有关,而这个超支是否应该由您承担需要进一步调查确认。其次,关于第二个项目的结算,由于没有签订正式的合同,且合同中明确指明门窗的交付才算是辅材,因此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为了处理这种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联系相关责任方(例如包工头或厂方),了解具体的超支情况,并收集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 寻求第三方机构的帮助,如建筑行业协会或律师,对案件进行评估和调解。 如果情况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损失。 请记住,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是非常重要的,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保持良好的沟通和记录也是非常关键的,以便在必要时提供有力的支持。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