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大一的学生,我校的学生公寓电量超出部分1元1度,地区的收费标准是0.415元,学校是否有权利这样收取电费。我们是属于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医学部的,医学部不在校本部而是在鄂尔多斯卫生学校内,此文件加盖鄂尔多斯卫生学校的公章是否有效。谢谢谢谢!
2025-06-11 07:39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所在的大学学生公寓存在超出用电量的部分,并且按照当地的供电标准收费,即每度电0.415元。然而,学校是否有权利收取超出部分的费用呢?这个问题涉及到法律规定和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 首先,关于电费问题,一般来说,如果学校或任何机构没有明确的授权,那么其无权向学生个人收取超出用电量的额外费用。因为这部分费用应当由政府或者电力公司来承担。 其次,关于印章的问题,如果您所提到的文件是由鄂尔多斯卫生学校盖章的,这并不意味着该文件就具有法律效力。在正式签订合同时,通常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并盖章,才能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与学校进行协商,以确定如何解决电费问题。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学校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情况,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但在此之前,请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和文件,以便于后续处理。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