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租赁了一个商铺,签的合同上没有写电费也没有写要交押金各类,签的时候房东也没有说要交这些,经营了小半年后房东清结电费和当初说的涨了很多,并且房租也涨了,还要求我交押金,
2025-01-29 05:3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租金、水电费等相关费用,那么通常情况下,租户需要自行承担这部分费用。因此,在您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可能并未包含上述费用的条款。 至于关于租金上涨的问题,这可能是由于市场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的,但如果您认为价格上涨不合理或不公平,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协商解决。 对于押金的问题,法律规定出租人应当在租赁期间内收取押金,而押金的具体数额应当由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押金被无故扣留,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退还押金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如合同复印件、付款凭证等,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维权。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