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租个房子干饭店然后有天下大雨给我饭店淹了机器和空调还有冰箱都有坏的了,因为我房主是个物业公司我找房主谈赔偿我装修费和个个损坏的电器和生熟食的费用房主告诉我就这几天告诉你,然后3月没理我,到1月份我也没给他房费他们也没人找我,房费是半年一交,房子合同到今年6月份到期,他们没给我解决,他们要是叫我清房不租我了,没给我解决我就不走行吗
2025-05-16 20:50首先,您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合同规定处理您的房屋租赁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认为房屋被损坏是由于物业公司的过失导致,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您的损失。具体而言,您可以请求物业公司承担以下责任。 修复或替换受损物品。如果您的房屋因天气原因而遭受损害,物业公司应负责修理或更换损坏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厨房设备、空调等。 赔偿经济损失。对于因为房屋损坏给您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如装修费、生熟食损失等),物业公司也应予以赔偿。 支付逾期租金。如果房屋在未修复前无法正常使用,物业公司应按原合同规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您的剩余租金,直到恢复正常使用为止。 请注意,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事先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维修记录、照片等,并及时与物业公司沟通,以争取尽快解决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以便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