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281号令第十条 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以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的名义收取钱物,不出具任何票据的,给予开除处分。这里的钱,物有没有具体的数额要求?
2024-09-06 11:59《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各级预算应当按照本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交中期财政规划。”第二款规定。“中期财政规划应当包括中期财政政策的目标和主要政策措施,并明确中期财政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五年计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的关系。”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中期财政规划应当包含中期财政政策的目标和主要政策措施,明确中期财政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五年计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的关系。因此,对于“中长期财政规划”中的具体目标和措施没有明确规定。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一条还规定了“不得设立任何形式的账外公款”,即禁止单位和个人将收入纳入私人账户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移支付。因此,在制定中期财政规划时,应确保其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避免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