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委托温州市的律师代理诉讼,双方都是鹿城区的,争议房屋也在鹿城区,为对方的婚前财产,双方在2017年7月份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孩子(已满两岁)的抚养权归女方所有,房子给孩子。现该房屋上的贷款已经还完,当事人主张对方将房屋过户给孩子,但对方一直推诿,故当事人想起诉解决
27天前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从有利于保护子女权益出发,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原则。在本案中,由于原被告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存在争议,且原告提出请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因此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孩子的意愿。考虑到孩子已满两岁,其是否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是决定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因素之一。 家庭环境。包括双方的家庭结构、经济条件等,这些因素可能影响到孩子的生活质量。 离婚后一方的经济状况。如果一方在离婚时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况,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变更抚养权。 公正性与平衡。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量各方的实际情况和利益,力求实现公正和平衡。 基于以上考虑,建议您与对方进行沟通,尝试达成共识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考虑通过司法途径寻求帮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