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前夫离婚前有一笔债务用于他做生意,债务有信用卡和小额贷款,都是我的名义,离婚时协议他自己偿还,但是由于当时无偿还能力,也无任何资产,所以离婚协议的是由我先代还,约定在2016年12月31日前还我,但是现在时间已经过了,他还是没履行协议内容,并且我了解到他也没有任何可执行的资产,我怎么能追回这笔钱?协议上的时间到期了诉讼的有效期是多久?
2024-08-30 12:51如果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偿还。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并明确表示该债务为个人债务,即使在离婚后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债权人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律规定有例外情况,如因债务人转移财产而丧失胜诉权的情形等。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联系当地的法院了解您的债权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寻求律师的帮助,他们可以分析具体案件的时效问题,并提供法律建议。 如果有必要,考虑申请强制执行或通过其他途径追偿。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