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一中的老师,他是高三的,所以周末一中还要去上班。然后在3月18日晚上考完试看了一会儿晚自习,与一位老师一块走,在右侧机动车道据绿化带一米的位置被车从后面撞了,这个车一点刹车也没有,就在校门口被撞了。 请问是否是工伤,对方是否负全责
2025-06-13 12:49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这起交通事故可能构成道路交通伤害事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父亲能够证明自己是在执行职务行为(如上课、工作等)时受到伤害,并且该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条件,那么他可能有权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不过,具体是否属于工伤需要通过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评估。 关于责任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司机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交通事故,则其不承担全部责任。然而,具体情况还需要由交警部门或法院进行调查和判决。建议尽快联系相关部门了解详细情况并寻求专业意见,以确保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