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现在我名下有一块地涉及到拆迁,这个地是我爸在十多年前办的宅基地证,办到我、我弟弟、我妈和我爸爸四个人名下了,但是钱是我爷爷出的,现在我爸爸去世了,我爷爷不承认地是我们的,要拿这块地跟其他子女平分!我们不同意,老人就想去法院起诉,我想知道这块地的证件在我们名下,这种情况下,我们能得到多少。
2025-07-22 23:39尊敬的用户,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在没有征得集体同意的情况下,无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私人所有。如果您父亲去世后,您认为该地块应由您继承,您可以考虑向当地政府申请确认其合法性的途径,并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同时,建议您与您的家人一起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