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我朋友生意失败导致欠款百万向我求助,我帮他银行贷款112万他将房产过户给我(当时是以买卖的形式,有一份简易的协议 ),房子继续他居住,每月贷款由他还,现在由于他已三个月未还贷款,造成我名誉受损,被银行起诉,并造成我自己买房受损。我是否有权利将房屋卖掉以偿还贷款,维护我的利益,请律师解答,当时是以买卖合同的合同买的这个房子,想
2024-06-24 11:02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与朋友之间的房产过户实际上是以借款担保为目的,而非真正的买卖关系。您拥有房产的所有权,但房产的实际使用权仍归您的朋友。由于您的朋友未能按时还贷,导致您名誉受损并面临银行的追诉,您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利益。 首先,您可以根据与朋友之间的协议,要求他履行还款义务,以避免您的损失进一步扩大。如果协议中明确了房产作为借款的担保,您可以依法行使担保权,要求拍卖或变卖房产以偿还贷款。 其次,如果协议中未明确担保条款,或您的朋友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产过户的实质是借款担保,并要求法院判决拍卖或变卖房产以偿还贷款。 最后,如果房产过户时的买卖合同存在瑕疵或违反法律规定,可能会影响您行使权利。因此,在采取行动前,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评估合同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