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卖方已经起诉了,6月6号开庭。我是买方,房子在朝阳,合同约定2016年3月30号办理资金监管和办理房屋手续,但是由于链家那边拖延了时间导致我没有按时去办理这个资金监管,原因是链家那边4月20号才领到号。现在房子手续已经办理完了,房子是145万元。对方说由于我这方没有按时履行合同,要求承担109万元违约金。我想找律师当面咨询。
2024-06-24 09:29作为买方,您面对的是一个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合同中规定的履行时间是2016年3月30日,但由于链家作为中介机构的拖延,导致您未能按时完成资金监管。现在卖方已经起诉,要求您承担违约金。 首先,您需要收集和整理所有与合同履行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与链家的沟通记录、链家领号的证据等,以证明您未能按时履行合同是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的。 其次,您需要了解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具体条款,以及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判断卖方要求的违约金是否合理。违约金的数额通常应当与实际损失相匹配,如果违约金过高,可能违反了公平原则。 再次,您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诉讼策略。律师可能会建议您与卖方进行和解,或者在法庭上提出抗辩,争取降低违约金的数额。 最后,即使您已经完成了房屋手续,但卖方已经提起诉讼,您仍需要积极应对,准备充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法庭上,您需要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合理地解释未能按时履行合同的原因,争取法官的理解和支持。 总之,面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您需要积极准备,合理应对,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