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上班,国庆期间加班5天,公司说没有加班费,请问国庆期间加班费有没有一日三薪的说法?
2025-12-07 15:1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上述规定,国庆节属于休息日,因此如果公司在国庆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且无法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您提到的“没有加班费”,这可能意味着公司并未依法支付加班费。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方式不满,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查阅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