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企上班将近4年,公司前两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然后换老板了,签了一次合同,到现在公司经营不下去解散我,社保4年来一直没有缴纳过,请问我可以申请公司给我经济补偿吗?如果可以我该怎么做,谢谢!
2024-08-17 19:2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在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后,享有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权利。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存在争议,并且公司在解散时未给您缴纳社保,这可能意味着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并未得到妥善解决。 关于是否能申请公司给予的经济补偿,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是否有明确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 如果您和公司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那么通常会涉及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公司提出要求,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 您的工作年限和公司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保是影响经济补偿金额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您工作期间一直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保,而公司未能及时缴纳,则可能会导致经济补偿的减少或者不予支付的情况。 公司解散的原因。 由于公司经营不下去解散,这可能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如市场变化、管理问题等。这些原因可能导致经济补偿金额的降低或完全无法获得。 综上所述,建议您首先收集证明您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龄证明等),以及证明公司未按期缴纳社保的证据。同时,了解当地有关离职或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指导您如何正确地处理此事。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