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组织家长参加一个关于0-3岁幼儿成长的公益讲座,为保证参会率,要我们在报名时交50元保证金,参会时予以退还,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2024-09-30 19:59《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附加条件的方式限制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选择。”因此,该社区要求在报名时交纳50元保证金并承诺在会议后退款的做法不合法。 此外,《民法典》中也规定了“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对方通报情况。当事人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对方提供证明。” 综上所述,社区要求在报名时缴纳保证金并在会议结束后退还的做法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具有合理性。建议社区考虑其他更合理的方案来促进活动的参与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