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一个个人单位工作了十年多,快十一年了,开始几年公司都跟我们签订劳务合同,一年一签,最近好像有五,六年都不签合同,请问,这合法吗?另外社保都是我们自己交,然后公司每月返还75%给我们,直接发到我们工资上,这合法吗?
9天前首先,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和是否需要签订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该行为可能被视为无效或者违法。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公司重新签订一份劳动合同。 至于社会保险的返还方式。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企业应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且这部分费用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如果您发现公司没有为您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并要求公司补缴相关费用。同时,您的工资中不应该存在任何额外的福利或补贴形式的费用,因为这些应该完全由企业负担。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以法律法规为准,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分析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