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给建材厂修车时在磅房喝水时石头滚下砸伤,导致大腿截肢,已经有4年,法人一直未陪赏,因县里关闭建材厂,他和县里打关于建材厂陪赏问题而不领政府陪赏,法院执行庭说无法执行,现在他突然死亡,我现在怎么要我的陪赏款。麻烦律师给我点建议,诚恳谢谢
2025-10-22 07:48首先,您需要确认您的起诉对象是否已经去世,并且他的遗产是否有继承人。如果他已经去世,那么他的遗产将由其合法继承人来继承。 如果您有证据证明该建材厂是法人代表的个人财产,您可以考虑通过司法途径要求赔偿。这可能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建材厂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您也可以尝试与建材厂的其他债权人协商,看看能否达成协议或获得其他补偿。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您应该尽量收集和提交充分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以提高胜诉的机会。此外,您还需要了解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程序,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最后,请记得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利得到有效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