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时间是今年5月1号交房,但至今开发商没有交房,根据合同逾期交付约定,我提出退房,开发商说他公司没有钱,退不了房,然后我去法院起诉了,我诉讼请求是判决解除合同,让开发商退房退款,请问一下,如果法院判决是这样,然后开发商又没钱给我,开发商又再次把房卖了,那该怎么办?会不会房和钱两空,只剩一纸文书。
2025-10-22 08:31首先,您的案件中存在两个主要的争议点。一是开发商是否应退还购房款;二是开发商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关于第一个争议点,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依据法律规定,若开发商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房屋建设或交付,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且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款项。 关于第二个争议点,即开发商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开发商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如财务状况不佳、资金链断裂等),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采取其他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例如通过法律途径追讨赔偿金或者寻求其他第三方的帮助。 对于第二个争议点,建议您尽快与法律顾问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法律适用情况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同时,也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诉讼依据。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确保所有的行动都是合法合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