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5年购买廊坊开发区阿尔卡迪亚花语城期房。合同上交房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但是房子至今还没交。开发商下通知说房子于2018年12月31日具有交房资格,会在12月25日通知各位业主收房。如没有按时交房,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计算赔偿金,每天万分之一。但是2018年延期的1年,不给予补偿。这种情况,我上诉打官司,是否能赢?
26天前关于您提到的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和判断。首先,您已经购买了房屋,并且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在购房合同中通常会规定交付日期以及逾期交付的责任承担方式。 根据您的描述,开发商承诺的房子将在2017年12月20日交付,但目前仍未完成交付。如果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迟延交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等。 如果您认为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解决问题。 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您可以直接联系开发商,了解延迟交付的原因,尝试寻求解决方案。 向相关部门投诉。如果您对开发商的行为不满,可以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调解或仲裁。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将争议提交给调解机构或者仲裁委员会解决。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收集并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材料使用。 最后,由于涉及法律问题,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