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三周岁了,没落户囗,出生证明上有父亲母亲的名字,但是母亲走了不要孩子,这种情况怎么落户
17天前在这种情况中,孩子的户籍应当由其父母共同申报。如果母亲已经离开了家庭,并且不愿意继续抚养孩子,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孩子的户籍应该归父亲所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与父亲协商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办理。 具体来说,您可以向当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户籍科提交以下材料。 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父亲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母亲离开家庭的原因证明(例如法院判决书等); 一份关于如何处理孩子抚养权的协议书。 在完成上述步骤后,您将需要等待相关部门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尽快为您解决孩子落户的问题。在此期间,请确保保持与父亲的良好沟通,以便能够及时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