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说了我怀孕快7个月,公司无故辞退我,我申请了当地劳动投诉,发觉没什么作用,今天公司人事跟我谈,不辞职就要求我现在就请假,直到生完回来会报销津贴我,距离预产期还有3个月,我不想这么早请假。请问我有理由拒绝不这么早请产假吗?我还继续在这里上班
2024-08-23 14:34在您提出离职的情况下,公司有权要求您立即离开并办理相关手续。然而,如果您的孕期已经超过6个月,并且符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关于产假的规定(即怀孕满4个月以上),那么公司可能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公司提出以下几点。 您已经超过了6个月的孕期,因此公司应该按照相关规定为您的孕期提供保障。 由于公司目前没有明确表示要终止与您的劳动合同关系,因此您的工作仍然存在。 在等待法院判决的过程中,公司应尊重您的意愿,暂时避免对您的正常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公司坚持让您立即请假,建议您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 请注意,这些建议仅适用于一般情况下的处理方式,具体情形还需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