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和我老公离婚了,离婚协议上写的是房子归我,但是那房子的户是他妈妈的名字,他爸妈离婚的时候离婚协议上写的是房子归我老公,但是一直没过户,现在我们离婚了,他说房子归我,这样受法律保护的吗?如果他以后返悔了有用吗?
2024-12-27 19:43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产归属在夫妻离婚时应当以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确定。如果您和您的丈夫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并且明确约定房屋归您所有,那么该协议应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不过,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仔细阅读并理解协议的具体内容。 关于房产产权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房产的所有权是以个人名义登记的。然而,有些情况下,房产可能会由父母或子女共同拥有。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查看具体协议中的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确认房产的实际归属情况。 至于是否可以反悔的问题,这取决于协议中对于房产归属的具体约定。一般来说,如果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您对房产享有所有权,则您可以主张房产属于您所有。然而,如果有相反的证据表明房产是属于对方的,那么可能会影响您的主张。 最后,建议您与您的丈夫就具体的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商,并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