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问题是我爸30年来一直从事在贵州正安县流渡镇农村乡镇的街道市场卖小鸡,小鸭,小鹅生意,每逢赶集的时候挑200来只小幼苗卖给农村老百姓,从来没有要求办理营业执照,自2017年3月份期间由于禽流感爆发,镇工商管理局下令禁止卖,只允许关在家里,由于幼苗每天要大量消耗饲料,长期关在家里饲养无法承担费用,于是下乡到农村处理完便停止再进幼禽,镇工商局工作人员下乡查到我父母在乡下销售,便当场拍照,之后来我家作一系列调查,最后收取2000保证金,6月1日下发处罚金5000,我们提出行政复议去镇工商局,当时报案所长就说是他们办理错误,后来退回保证金,6月11日再次开罚单5000.
2024-10-29 16:38你好!关于你的父亲经营小鸡、小鸭和小鹅买卖业务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任何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销售活禽。因此,你父亲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罚款问题,你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来解决。首先,你需要收集证据证明你的父亲没有违法经营,并且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诉。如果认为行政处罚不当,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此外,如果你的父亲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例如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也应当依法进行改正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