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县城小银行工作,当初进了单位说是拉够五百万存款然后满一年才给签合同,如今快两年了,存款够了,换了董事长了,新来的董事长说够了五百万给交五险一金,算是进入见习期工资没变,还是挣的一千块,一年之后才给签合同才算是正式员工。正式员工工资两千多。我想问一下这样有没有违法?
2025-08-30 02:47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工作中遇到了一些疑问和担忧。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劳动法中,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关于您的情况,如果您的工作年限达到了一定要求(比如五年),并且企业提供了相应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并且签订了正规的劳动合同,那么企业可以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同时,如果企业已经提供了相应的福利待遇,如五险一金等,则该行为也是符合法律规定和商业伦理的。 然而,如果您认为企业的做法存在不合理之处或者不符合劳动法规,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反映情况。他们有权对企业和员工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以维护公平公正的劳动关系。 最后,请记得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尊重法律法规,依法维权。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