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在一纺织厂上班快4年了,三班倒(中班补贴3元一天,夜班补贴8元一天),工资75一天(节假日一样75一天),全勤200一月。每下个月25号签工资单,无工资条,一般三天后工资才到账。无社保(厂里没买,每月给140养老金,按年发放,一般4月份才发).无休息曰(停电,特别情况除外),无年假(过年时会放假约半个月,但发工资时,这半个月的工资,全勤扣掉了)。夏季高温补贴3个月每月100。每年都会签一纸合同,就一张纸,只有厂里有,我们没有合同。请问1:该厂违反劳动法哪几条?2:我能否随时解除合 同?如果能,我能提出赔偿吗,如何提,能赔多少?
2020-04-01 09:40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