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咨询吗,物业没经过我同意把我车位租出去几年,我也没拿钱,现在换物业了,我欠了2年的物业费没交,现在收到律师函我怎么处理
15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物业在没有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将业主的停车位出租给第三方使用,那么该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您有权要求物业退还您的车位使用权,并且您也无需支付租金。 然而,在此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考虑是否要向物业支付滞纳金和违约金。此外,如果您已经收到了律师函,建议您尽快与物业公司联系,了解具体的违约情况和解决方案。 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来帮助您解决这个问题。律师可以帮助您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为您提供一些建议和策略,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