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号卖了唯一住房,签了合同,过户手续一直没办好,在3/21号我又买了一套期房,廊坊市于3/21号发布限购政策,由于限购3/21对期房签订网签合同,限购一个月后通知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二手公司4/21通知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过户查到已经是两个房屋,要多出一个点的税,二手公司让我去,我应该付这个费用吗?
2024-10-17 00:52根据您的描述,您在2017年3月3日出售了唯一的住房,并且在3月21日购买了一套期房。随后,于3月21日在廊坊市发布限购政策,限制在该城市购房的人数。 在此期间,您在3月21日购买的期房并未进行网签或过户手续。然而,由于限购政策的影响,开发商在4月21日通知您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现您已经拥有了两处房产。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支付额外的税费,这可能是契税或其他可能与房地产相关的税收。 如果您认为这些税费不合理或者不公平,请考虑向相关机构(如税务局)寻求帮助。同时,建议您保留所有有关买卖和过户的相关文件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