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cigefu8我于2017.5.10日就业于江西宜春万载顺成陶瓷厂,2017.11.3日工作中争执,提交辞职书,得到批准后责令我不准进入车间!辞职须提前一月的,可不准我上班后办理出厂手续时说工资按发工资日给我,可到期全厂发了!就我的不发!打电话给老板,厂领导!无果!请问怎样拿回我的血汗钱??父亲病重长期吃药!一家人生活就我一人挣钱!!现在厂里不给我工资!把人往死路上逼!!劳动仲裁能拿回钱吗??没签用工合同??
2017-12-02 07:27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