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我交了一万定金认购了一套房子,由于首付款这个月30号才能到位所以一直没去签合同,开发商昨天通知我20号再不去交钱签合同就要没收定金,房子改卖了,请问开发商有权利这么做吗(只签了认购书)
2025-02-07 09:49首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双方已经签订的合同中对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进行了约定,则开发商有权要求您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在本案例中,如果您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缴纳首付款,开发商可以要求您支付违约金或者解除合同并收回定金。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是否有权没收您的定金取决于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如果开发商单方面取消合同,并且不退还定金,那么开发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建议您仔细阅读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并向开发商询问具体的权利义务。 另外,如果开发商确实无法按时交付房屋,您可以考虑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包括延期交付房屋的时间、是否需要支付额外费用等。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建议并不代替专业的法律意见,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